根据合肥市肥西盐业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旧址大院内建筑(具体以公司实际交付内容为准)整体打包对外招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合肥市肥西盐业有限公司旧址大院(以下简称出租方)位于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26号,含仓储、办公室等。
二、指导思想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竞租方式招租原则。
三、房屋租赁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场所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肥西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肥西县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得从事危险物品行业、违法行业及其他不适宜经营项目,且经营项目符合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作违约。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五、租期
5年。在上述承租期间,如因企业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合肥市肥西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肥西县盐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六、租金
第一年(以场所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月租金以最终竞租价为准。自第二年开始每年的房租价格按上年租金总额的5%递增。
七、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竞租方式出租,在竞租起步价基础上按最终竞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其他具体规定以出租方案规定为准。
八、竞租报名等手续办理规定
1.凡有意承租者,在办理竞租登记时须缴纳50000元竞租保证金。如果取得承租权后又放弃承租,视作违约,不再退还违约者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选择竞租价格位居第二高者递补;如果未取得承租权,出租方将在竞价结束后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竞租者应在2021年6月25日11: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到合肥市肥西盐业有限公司账户;在2021年6月25日11:30前凭汇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出租方指定地点(上派镇珍珠路肥西县盐业公司综合楼5楼办公室)办理竞租报名申请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并进行封标,逾期不予办理。
九、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2021年6月25日下午16:00开始,逾期视作放弃。
2.竞租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
十、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1.出租方以现有状态房屋场所对外出租。本次招租由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到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和出租方对经营项目相关要求等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等;完成报名的意向的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必须按照出租方房屋的总体设计布局要求、安全要求进行,不得改变原房屋结构、场所现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盐业企业改革、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所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做好大院内建筑实施安全维护工作,自行协调场所周边环境及与当地居民、单位等关系问题。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因周边环境及当地居民干扰等相关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与出租方无关。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场所回复原样及时交还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自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承租方不再退还竞租保证金。
10.其他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合肥市肥西盐业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0551-68841977 138659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