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的供应商(承建商):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营销中心亮化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活动,征求合作伙伴,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亮化改造施工,项目坐落于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长征东路与靠山路交口,具体详见发布的亮化改造方案、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
二、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亮化改造施工。包括亮化系统工程的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施工;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水电费;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利润、管理费、税金(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内容。
三、质量要求
1.报价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如不符时,报价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质量不符及因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负责,招选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报价人索赔的权利。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有与亮化字体施工相关的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万人民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两个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ISO9000认证。
5.投标人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条例、办法和规定。
五、建设标准及施工要求
1.建设标准
设备选型标准
1) 成熟性:本工程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行业主流品牌,并已得到成熟应用的产品。
2) 先进性:同一品牌设备选用新系列产品,不得选用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系列产品。
3) 可靠性:所有系统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具备长期稳定工作的能力,同时还应考虑高可靠性和低运行成本两方面的因素。
4) 开放性:所有系统设备应选用标准化产品,设备选型应与技术发展的趋势相适应。遵循开放性原则,软件、硬件、通信接口、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符合国际标准,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5) 方便性:应选用较易学习掌握、操作简便和维护容易的系统设备。
系统配置标准
1) 适用性:系统配置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实际需求,遵循适用性的原则。
2) 易集成:系统配置应满足实现高度集成性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系统集成的中间环节和集成的技术难度,使集成系统具有整体的先进性能。
3) 高性价比:在实现系统先进性,可靠性的前提下,系统的配置应具有高性价比。
2.施工要求及主要内容:自行根据效果图和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达到预期的亮化效果。
1)工期要求:15 日历天。
2)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比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比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比选评审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3000元(报价单位提报的价格超过此限价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5)参选单位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与参选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7.1) 招选人与合作单位应根据本比选函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7.2)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现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7.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单位审计后付至结算定案价的97%(乙方需提供全额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待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8)中选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中选方承担(按结算定案价的千分之七计取)。
9)本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4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1500元,共计5500元已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后期由本项目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向比选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10.2)质保期为壹年。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应按照比选文件的顺序逐条做出实质性响应。
1.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分项报价明细表及合价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近三年来完成的亮化系统工程项目情况;
5)培训与技术支持方案;
6)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2.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亮化系统的技术性能,包括:系统构成、软硬件设备配置、信息接口、系统整体技术性能、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
2)符合本工程比选文件要求,系统设备的选型与配置在经济性、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等方面的技术方案与措施。
3)报价产品(设备、线缆与配件)的技术规格及技术参数;
4)系统施工时与其它工程承包商的配合要求及条件;
5)系统使用环境要求。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选人可根据报价材料选择比选入围单位或中选单位,对未入选单位或未中选单位不作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长征东路与靠山路交口二楼成本部(成本合约部)
本工程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0-2163968
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电话索取.
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