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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代建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来源: 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04

一、项目编号:23AT5003590377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代建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称: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代建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代建项目   

服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标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政、姜宏勋、王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1-6373382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0551-65631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63735918、63735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羿工、刘工

电话:0551-63733826,6373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