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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盐业商贸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暨内控监督评价选聘中介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集团法规审计部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21

因工作需要,省盐业集团公司拟对下属安徽盐业商贸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暨安徽盐业商贸有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专项审计工作。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中介机构,具体事宜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盐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系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茅台酒及其他酱香系列酒销售等。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5990万元,净资产4313万元。

二、审计目标

(一)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客观评价原主要负责人在商贸公司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准确界定责任,促进商贸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深化改革、提升发展质量。

(二)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审计目标

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对商贸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准确揭示商贸公司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促进商贸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三、审计期间和范围

(一)审计期间

1.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为2019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

2.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有效性评价期间为2021年度。

(二)审计范围

1.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为:全面审计2022年2月末商贸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19年9月以来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2.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范围:全面审计商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执行情况。

四、审计主要内容

(一)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上级单位及集团公司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企业招标采购管理情况;

6.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7.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9.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二)内控监督评价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省盐业集团公司和商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出发,对2021年末商贸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2021年商贸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内部环境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2.风险评估机制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控制活动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4.信息与沟通评价,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5.内部监督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五、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入围安徽省国资委《2020-2022年度省属企业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2.2019年至今,投标人需要有不少于两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业绩且有不少于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或审计工作业绩(投标人提供业务合同);

3.此次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项目主审人员应具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验,且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同时承诺,在审计征求意见稿出具前,项目主审不得撤场);实际到审计现场的项目主审与投标书上不一致,发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活动记录(投标人须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5.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6.投标单位应确保进驻现场后1个月内提供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纸质报告各6份(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审计报告分别出具6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并承诺中标后按时保质完成工作(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且承诺若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邀请方无须支付审计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投标单位相关要求的投标报价无效。

六、评标方式、评选标准及投标控制价

(一)评选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审工作组进行开标、评标;为保证审计质量,防止恶意低价竞争,此次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二)评选标准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报价无效;

2.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按技术标和商务报价进一步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满分1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以商务标和技术标总分从高到低推选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的投标人顺序优先,若出现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情况,由评标小组投票决定优先顺序。

(1)技术部分总分40分。其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2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从事过国有企业离任经济审计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近3年从事过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20分);项目团队配置20分(项目团队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控师或教授(副教授),每有1名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每有1名得3分;同一人员拥有两个及以上上述资格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20分)。

(2)报价部分总分60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5%为基准分(低于平均价格的7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基准分值为60分,每高于基准价格1%扣1分,低于基准价格1%扣0.5分。

3.所有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投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控制价1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七、标书报送要求

(一)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准备1份正本和1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装订顺序依次为:

1.封面、目录、投标单位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非企业无需提供)、投标单位2019年以来类似工作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活动证明或承诺、按时保质完成工作承诺(承诺书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签章);

3.项目负责人情况: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执业年限)、执业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4.项目团队配置:清晰表述项目团队成员、执业证书情况(须附证书复印件)、从业年限情况;

5.咨询服务方案:清晰阐述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及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审计方案;

6.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安排、质量及方案实施保证、提交报告的期限;

7.投标报价:为包含业务收费及差旅、食宿、税费等拟收取的所有费用,投标控制价10万元,超过控制价投标无效;

8.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22年3月31日17:30前送至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楼法规审计部(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写字楼A座),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551-65283397


省盐业集团公司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