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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红星美凯龙花园路商场玻璃幕墙清洗比选公告

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26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泗县红星美凯龙花园路商场玻璃幕墙清洗

2、工程地点: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交口红星美凯龙项目 

3、建设规模:14#地块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29935.86m2,其中地下面积7072.77㎡,地上面积22863.09㎡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参选人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营业执照工作范围中须包含外墙清洗保洁业务;

3、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及风险;

4、近三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及以上的外墙清洗保洁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工程涉及高空作业,相关人员需具有高空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报价包含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红星美凯龙玻璃幕墙、铝板雨篷、玻璃雨篷及玻璃下沿装饰板清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玻璃幕墙清洁要求”,此附件作为报价的依据。

2、参与人按照图纸和结合自行勘察现场报价。固定总价的方式,包含内容: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包人工、包设备采购及使用、包材料(含主辅材)、保洁耗材、包质量、包管理费、包规费、包税金、包二次或多次保洁费、包市场风险、包人身保险费用、防疫要求等所有费用。

3、参与人根据要求进行报价,中选后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调整总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的所有设备供货费用以及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费。

4、本次比选后,我单位将直接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参与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5、参与人应到现场自行进行详细勘察,后期因此造成报价偏差后果由参与人负责。

6、本次控制价为 50000 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工期:1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

6、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

7、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8、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比选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9、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乙方应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清洗工作中采用具有高空作业资格的施工人员,并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操作规程,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其作业人员应遵守GB23525-2009《座板式单人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的高空作业安全条例。

(5)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如因乙方作业造成甲方、乙方、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报价须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函

(2)报价单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人员配置及工作人员高空作业证

注:投标文件2本(须注明正本、副本),用档案袋胶装密封,封套上需注明工程名称、招选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评选原则

1、我公司将组成评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业绩、工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2、如果比选截止时间,参与单位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参与单位不足三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