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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徽盐虹都府项目16#A地块亮化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31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项目16#A地块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路交口 

2、建设规模:16#A地块为紫宸苑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为134061.30㎡,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06795.23㎡,幼儿园为3441.14㎡,商业为1393.87㎡,地库建筑面积为人防4996.58㎡,非人防17434.4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泗县徽盐虹都府16#A地块所有楼栋、大门亮化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优化、亮化系统工程的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系统与应用、设备安装、穿管预埋、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施工,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系统调试、调试以及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维护系统,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利润、管理费、防疫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三、参与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2017年11月1日至今)最少有2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造价在80万元及以上亮化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已完工的)或合同签订时间(在建的)为准。已完工的,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在建的,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5、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ISO9000认证。

6、参选人须提供承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处于本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被取消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的情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询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保持一致,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已包含总承包施工单位报价中,本工程报价不必考虑)。

3、本次控制价为717262.60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4、施工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5、施工组织的工序、工艺、施工方案、工期合理安排等;对于涉及主体预埋的或需提前进行安装的,提出预埋方案及提前进行安装的主体配合要求;

6、参选人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材料变更、工程量调整及工期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增加费用。

7、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人许可,不得将本施工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2、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六、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供应商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余款3%待贰年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结算;

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

6、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7、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8、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资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简介,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见上文中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明、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等(见上文中要求);

②商务标:投标函和工程量清单;

注:技术标2本(分正、副本)、商务标2本(分正、副本),用两个档案袋胶装密封,一个档案袋装技术标,一个档案袋装商务标,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投标函(附件1)、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附件2)、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成交说明

1、我公司将组成评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2、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3、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参选人的一切参选文件和参选行为必须真实有效,招选人若发现参选人的一切参选文件和参选行为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选、中选资格,要求其承担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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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