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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徽盐龙湖郡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公告

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29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龙湖郡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比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比选名称:徽盐龙湖郡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南侧,土地面积约135.3亩,总占地面积约为9023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9233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610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232.5平方米;容积率2.6,绿地率35.0%;建筑密度19.4%。主要建筑形态为高层住宅为主(最高楼层为33层),含2万平米商业酒店及约1.1万平米沿街商铺,配套幼儿园及社区用房等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比选内容及范围:

1、本次招标内容为人防防化设备,详见防化施工图及清单;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的生产加工、供货、运输、安装、质量安全、施工、试验、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按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还必须符合本比选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明细是否被列在合同文件中。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省及六安市人防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注:1、预埋预留均在总包范围内,不计入;2、发电机组不计,预埋预留均在总包范围内,不计入;

三、参选资质、资格要求:

1、参与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投标人具有安徽省人防办、六安市人防办备案证明文件;

3、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人防防化设备销售业绩至少三个(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4、投标人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须为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定点企业(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四、投标报价:

1、参选人根据招选人的招标公告、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等进行报价。中选人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价,投标报价包括不限于:材料采购、加工、预埋、运输、装卸、保管、安装、施工水电费、第三方检测费、验收、成品保护、土建施工界面必要的修整、场地清理、保险、保修、风险、责任、利润、税金及总包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投标人需按《徽盐龙湖郡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进行报价。参选人应按本公告要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并综合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种风险,一旦中标,中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人需特别注意设备安装时与土建总包单位的交叉配合,一旦中标,应按招标人技术要求予以施工,如增加费用,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招标人提供的安装洞口为普通基面,投标人应按顺序完成设备安装校验、安装造成相关孔洞的开凿及恢复、洞口修补、产品保护、验收等,安装进度服从总包工程进度要求。招标人如需做第三方检测,投标人负责由检测产生的一切费用;

4、中标人必须负责所提供的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直至取得验收证书。产品保护、验收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验收合格移交总包单位前的成品保护及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

5、本工程质保时间为壹年,在壹年内发生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损坏,均需最终承包人予以无偿修复。

6、本工程控制价为不大于17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评选办法

1、由比选人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期限、质量标准、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3、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4、评选时间招选人自行组织安排,中选单位以书面通知,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中包括了施工用水、用电等费用,结算时将按照结算总价(扣除主要设备费)的0.7%扣除。

2、总包配合费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将按照结算价(扣除主要设备费)的1.5%进行扣除。

3、付款方式:参照《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制式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过滤吸收器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验收合格结算后15日内,支付5%余款,每次付款前由施工单位于当月20日前提交申请,于次月底支付,每次付款需提供(设备部分提供13%,安装部分提供9%)增值税专票。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4、必须做好人防防化设备完工后1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

5、凡因生产、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中选人负责无偿保修或返工;中标人设备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送到现场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付给甲方违约金;由于中标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伍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予以补足。

七、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1、参选人于2021 年 1月4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详见附件1)、工期、质量承诺书和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防化工程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六安市人防办登记备案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投选资料一经参选恕不退还。

2、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徽盐龙湖郡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八、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ahyydc.com/)”发布招投标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长安北路与胜利路交口龙湖郡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联系人:盛经理、孙工

电话:0554-3630972

十、附件:

1、徽盐龙湖郡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

2. 徽盐龙湖郡人防施工图(电子版)

(附件电话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