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徽盐虹都府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8 11:57:24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    
  分享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项目桩基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泗县徽盐·虹都府桩基检测工程

  二、项目地点:泗县花园路与虹乡路交口。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选人: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泗县花园路与虹乡路交口,项目用地面积197.66亩,总建筑面积约:32.12万㎡,其中地上25.5万㎡,地下6.62万㎡;共包含商品住宅、红星美凯龙、幼儿园、商铺、地下车库,商业文化街、物业用房、社区物业用房等。

  四、招选内容:

  15#地块:9#、11#12#13#14#楼、16#地块:9#-14#楼CFG桩基检测,14#15#16#地块地下车库抗浮锚杆检测(具体以反映有CFG桩、抗浮锚杆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自行核对),其中CFG试验桩按每单体楼栋检测1根报价。

  五、工程范围及要求

  1.招选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CFG桩检测包括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用以检测基桩承载力能否满足设计要求;抗浮锚杆包括抗拔试验等;另有低应变检测,用以检测桩身完整性。具体检测项目,投标人自行根据图纸、设计、验收规范自行编制,检测内容、数量满足图纸、相关部门和国家规范、验收要求,一但投标,投标人不得以漏报、少报为由增加工程内容、数量和造价,。

  2.施工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1 日内进场,进场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简报,全部检测完,10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等要求,符合设计文件以及宿州、泗县主管部门的质量要求等。

  4.市容、交警、环卫等相关部门对中标人的相关要求、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各项费用,中标人必须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自行协调与上述相关部门的关系,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 参选要求

  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所谓包干总价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工期的的成本、利润、税金、检测设备进退场费、仪器设备费、检测费、技术工作费、开办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详细列明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单价、总价等

  2.参选人的报价,应是完成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参选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形、地貌、道路、周边配套、现场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参选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现状,熟悉招标内容,正确估计检测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必须投入技术力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比选内容和本单位实力,结合市场行情确定本项目投标报价。

  七、 计量与支付

  1. 工程价款计量及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一经报出,图纸范围内总价不予调整,图纸变更除外。

  2. 工程款支付:

  2.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2 招选人拟分地块,每地块分期(楼栋)实施,中选人按招选人下达的分期(楼栋)完成检测工作、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会议,经比选人确认后于30日内支付当期应付金额的85%支付,待所有楼栋全部检测完成验收合格,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3%做为质保金,待全部检测完成验收合格后满1年后30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每次支付中选人须提供对等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支付至97%时,需提供至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质保金无息返还。

  八、段划分

  1个标段。详见地质勘察报告和图纸。

  九、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具有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检有效的《入宿检测登记备案意见表》;

  4、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桩基检测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合同不能反应总金额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或转款证明(下同);

  5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桩基检测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可以与企业业绩相同);

  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十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7月5日下午5:00。

  十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同“第十四条”。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选人不予接收。

  十三、比选方式:

  采用经综合评审的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中选人。

  十四、联系方式

  招选人: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7-7560667

  电子邮箱:674453037@qq.com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