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地产霍邱项目(锦绣名门)、宿州项目(冠景华亭三期)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8 9:33:35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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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安徽盐业地产霍邱项目(锦绣名门)、宿州项目(冠景华亭三期)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霍邱项目(锦绣名门)工程位于霍邱县城,占地204.26亩,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39万㎡ ,其中地上约29万㎡, 地下8.78万㎡,地上不计容面积0.66万平米。由25栋住宅楼(其中8栋多层、17栋高层)、8栋商业和地下车库组成。本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所有楼栋正在开展外墙装饰及园林绿化施工,在建面积约18万平米(含地下室),预计在18年6月底交付;二期土建正在施工,在建面积约21万平米,预计在2019年年底全部交付完成。目前整个项目建设进度大致应在70%左右。

  宿州项目(冠景华亭三期)工程位于宿州市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3.87万平米,其中住宅部分10.89万平米,共十栋(包括幼儿园),目前项目建设情况为9栋住宅(包括地下室)在建,幼儿园主体已封顶,预计2019年6月完工。

  本次招选的施工项目霍邱项目(锦绣名门)工程及宿州项目(冠景华亭三期)工程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施工工程算量及计价、进度款计价及造价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施工期间所有的造价计价审核工作。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自本参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须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自行承诺,此条件不作为参选的必要条件,仅作为是否中选的参考条件)。

  3、参选单位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参选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2个10万㎡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5、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满6年,在参选单位注册满4年及以上,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工作年限由参选人自行承诺。

  ②现场负责人要求:每个项目须派驻一名现场负责人。具有造价员及以上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满4年,在参选单位注册满2年及以上。

  ③驻现场负责人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每月驻每个现场不少于4天。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1个20万㎡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7、招选人对中选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进行面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需书面征得招选人同意。对中选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如发现在以后的工作中工作能力无法满足审计要求或有其它损害招选人利益行为的,招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更换。

  8、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参选单位员工(提交参选文件时往前追溯一年的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四、其它说明:

  1、参选单位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报价,一经报价后,视为参选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招选的所有要求,参选方报价不可调整。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2、参选单位应根据比选公告中各项要求及考虑工程实际编制报价函,所有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招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选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招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报价、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班子配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5、与参选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①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公告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②合同价款:参选人所报的项目咨询服务费综合单价(费率)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③服务费计算(即参选人的报价方式)原则:工程完工后参选人(即中选人)全部审核的造价总额为A(A需经招选人核定同意),参选人的报价比例为B%,即服务费总额C=A*B%。

  ④付款方式: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主要分基本服务费(占总服务费60%)、考核服务费(暂定占总服务费20%)、质量保证金(暂定占总服务费20%)。基本服务费自合同签定生效后、项目实际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额为每季度审定的当期工程进度款总额×费率(投标报价系数)×60%;考核服务费自合同签定生效后、项目实际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额为每季度审定的当期工程进度款总额×费率(投标报价系数)×20%;考核按季度进行,每次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不扣留考核服务费。若发生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不支付不合格季度考核服务费;若发生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据法律及合同规定给予甲方赔偿。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跟踪审计单位完成全部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报告内容经招选人认可),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初审一审报告(审核结果经招选人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费,扣除后余款)。在所有的审核审计报告中,如因中选人原因造成招选人损失的,招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偿。

  ⑤每次付款前中选人须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中选人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2%以内,如超过2%的则视为误差较大,视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约,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招选人带来损失的,招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偿;因中选人过错而解除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招选人的损失。

  6、中选方在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7、招选人发现参选人有挂靠、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视为废标,已签订合同的,招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参选人承担。

  五、参选文件的组成:

  1、技术标部分

  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审计方案,含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及人员安排和承诺;以及本比选公告“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部分的所有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视为此项无效)。

  2、商务标部分

  商务报价函(采用系数报价,按附件要求制作,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需原件)。

  六、参选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5月9日下午17:30,每日提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8楼(运营管理部)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8楼(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江工

  电话:0551-65281702

  传真:0551-6528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