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李文海说过,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人民的社会地位不同、组织程度不同、精神状态不同、生产条件不同,更由于政权性质的不同,人民对待灾荒的态度,防灾抗灾的能力和水平,以及灾荒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消极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中国,自然灾害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深刻。翻阅中国历史,似乎可以发现一个怪圈:大抵在每一个王朝的末世,总会出现大规模自然灾害以及与之相伴相随的饥荒和瘟疫,由此引发的农民起义和社会动荡往往成为这个王朝“天命”终结者。

新中国成立以后,防灾减灾救灾成为党和政府关心民瘼的初心使命、安邦兴国的政治担当,能力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从1954年抗击江淮大水灾的“初缚苍龙”,到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重灾面前不低头,泰山压顶不弯腰”,到1998年抗击特大洪水筑起“保卫国家和人民的钢铁长城”,再到近年来南方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汶川地震的灾后救援和重建,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再得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优越性一再得到验证。

事实充分证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它不仅可以大量减少民众的非正常死亡、伤残,大幅度降低财产损失,不断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又可以消解矛盾、减轻震荡,保持社会稳定,还可以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资源支撑和生态环境保障。与此同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也能大大推动执政党领导力、政府执行力、国家动员力、民族凝聚力的增强。

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也有助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提升。如果没有强大国力作后盾,防灾减灾救灾就会陷入左支右绌、顾此失彼的境地,难以取得满意的成效。重大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的提高,医疗救护、灾后防疫、科学预警等方面的健全,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撑与保障。在一个“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的成熟社会,防灾减灾救灾也有着更大的民意基础与力量积聚。

从某种意义上说,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是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命运共同体,不能将两者孤立起来、割裂开来。为此,一要明晰摆位问题。必须形成这样的共识:搞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政绩,搞好防灾减灾救灾也是政绩,而且是更大的政绩。二要算好小账与大账。防灾减灾救灾做好了,经济社会效益难以估量,做不好,就可能使经济社会受到严重影响。在计算经济投入小账的同时,更要算社会效益和综合收益的大账。三要重战时也重平时。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时候,也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补齐短板。不能只是在大难临头时有切肤之痛,而一旦灾害过后就好了伤疤忘了痛。四要注重融合。防灾减灾救灾应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顺势而为,乘势而上。

防灾减灾救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不断降低风险减少灾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增强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